各位同學好,
凡具本校正式學籍在校生,於113/01/01-113/11/29考取附件所列之專業證照者,得申請專業證照獎勵。
執行方式:
(一)同一申請人之同一項證照以申請一次證照獎勵為限。
(二)每一申請案核定之獎勵金以不超過證照考試報名費之50%為原則,實際金額視當年度相關預算決定。
(三)每一申請案核定之獎勵金最多以新台幣10,000元為上限。
(四)專業訓練(含證照)之繳費收據無法單獨列示考試報名費者,則不予獎勵。
申請方式:於113/11/29(五)前,檢具「世新大學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」、證照考試報名費收據、證照合格證明影本(申請時須附正本以供查核)及其他規定資料提交「審查單位」。